從日本研議徵收電動車行駛距離稅談起

日前報載日本政府鑒於電動車在日本日益普及,且有別於汽柴油引擎汽車有燃燒室容量大小用於課徵稅金,行駛中的電動車的特性在於沒有需要加油到引擎燃燒產生二氧化碳的過程,所以以往徵收燃油稅的方式並不適用在電動車上面。而在全球高舉節能減碳的旗幟下,屬於道路維護費用來源的汽油稅就順勢讓電動車主享有免徵的優勢。但是隨著電動車數量逐漸增加,根據日本汽車進口商協會(Japan Automobile Importers Association,JAIA)12月6日公布統計資料指出,11月日本進口EV銷售量較去年同月飆增1.6倍至2,357台,銷售量創下單月歷史新高紀錄,占整體進口車銷售量比重為10.4%,首度衝破10%關卡。2022年1-11月期間日本進口EV銷售量較去年同期大增68.3%至1萬2,090台,創下同期歷史新高紀錄。因此日本政府打算改用徵收電動車行駛里程稅,以取代目前的燃油稅金,改善道路維護預算不足以因應費用開支的窘境。日本消費者購買汽車時需課稅,而每年車輛檢查時也要課稅,另還有燃油稅。而其中最主要的日本燃油稅預算徵收額,從 2007 年 4.2 兆日圓減至 2022 年度 3.2 兆日圓。2018 年度道路維修等開支高達 7.8 兆日圓,已超出汽車相關稅收 6.2 兆日圓。這一方面當然是汽車科技進步造成車輛油耗表現日益精進,另一方面就是電動車的滲透率愈來愈高所造成的結果。

台灣立法院在2021年底才通過延長免課牌照稅, 燃料稅,還有貨物稅減徵, 直到2025年,而目前減免的金額也是隨著電動車數量逐年擴大根據台灣政府資料,交通部機動車輛數最新統計到2021年10月為止,我國目前約有1.8萬台電動汽車、52.3萬輛電動機車。我國近年電動汽機車減免貨物稅額從2017年的4.39億元,逐年成長到2020年的21.01億元,2021年前十月為20.6億元 ; 在牌照稅方面,電動汽車牌照稅減稅金額從2017年0.25億元逐年成長到2020年3.6億元,2021年前十月則為4.8億元規模。財政部在 2011 年 12 月 14 日就已修法確定電動車以及電動機車牌照稅課稅依據,以「動力」作為標準,也就是依照馬力輸出大小劃分課稅級距稅率級距以及稅額則是比照現行燃油車款,總共劃分 10 個級距,稅額自 1,620 元自 117,000 元不等,比起燃油車款少一個級距,最高稅額也少 34,200 元。然而,這套標準為 2011 年時所制訂,將來在開始徵收電動車稅時應該也會有後續檢討才對。
至於目前台灣的汽車相關稅法以及電動車所享有的優惠,說明如下:
  1. 製造或進口 : 一般汽車進口關稅 17.5% ,客車貨物稅25%或30%,電動車貨物稅若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40萬元以下,則免徵貨物稅,若超過140萬元以上的部分則減半徵收。
  2. 購買 : 一般汽車營業加值稅5% ,電動車相同。
  3. 持有及行駛 : 一般汽車每年皆需依引擎大小級距繳交牌照稅及汽車燃料費,牌照稅每年費用約在新台幣4,320元到11,230元,汽車燃料費 每年費用約在新台幣4,320元到151,200元,至於電動車目前免徵到2025年。
  4. 車輛檢驗 : 新車第六年起每年需要進行一次車檢費用450元。第11年起每年兩次車檢。
至於日本在汽車稅制方面,日本自1978年起就實施汽車進口零關稅,也沒有貨物稅 (1989年4月1日廢除汽車物品稅一般乘用車23%),其他的稅制如下:
  • 汽車税:每年繳交,金額為 29,500 ~ 111,000日圓不等,依照汽車的引擎大小容量而異。
  • 汽車重量税:每次車檢都要繳納重量稅(即是兩年一度),金額也是依照車輛重量而異,乘用車則依每0.5噸6,300日圓/年 的級距增加。
  • 環境稅:根據車輛燃油效率,收取0 ~ 3%的一次性環境稅,電動車免稅。
  • 車檢費:新車第四年起每兩年需要進行一次全面車檢,費用約為5~7萬日圓。
  • 消費稅:稅率為10%,適用於買車價格和汽油價格。
  • 汽油稅及地方道路稅:汽油稅48.6日圓/升,地方道路稅5.2日圓/升
由以上的列表我們可以看出不論在台灣或日本,目前電動車在行駛方面都享有相對於燃油車輛十分優惠的措施,以鼓勵車主購買電動車。台灣前一陣子也已經立法強制規範停車場須設置電動車的充電樁以符合電動車主的需求。這些政策措施對於電動車的銷售推廣都會有莫大的助益,也會使得電動車的數量增加速度呈現等比級數的躍升。

至於未來台灣電動車牌照稅及燃料費課稅的方式,到底是應該使用2011年依照馬力級距的定量課徵模式, 還是像日本採取行駛里程距離課稅的概念來收取,比較符合使用者付費的概念 ? 這個當然涉及了課徵方式以及利益團體業者的遊說力量之間的拉鋸… 以前的燃油稅 (汽車燃料費) 在車輛使用上只要能夠隨著每次加油一起徵收就能達成使用者付費的效果,也是很多國家(例如日本)所採行的方式 ; 但是電動車要如何在充電或行駛的過程中達成使用者付費這個概念,則是一個有很 多面向需要去克服的問題。筆者曾於之前所寫的 “從挪威的電動車政策引導經驗談起”文中有提到,挪威充電站設備製造商 Zaptec 設計了一種中控系統,可調節每個充電座的充電功率,以將電源線負載保持於限度內,並可向中控系統回報充電數據,以向用戶收取電費。這項可以分別不同家戶用電量的技術如果能夠推廣運用再加上一般停車空間的公用充電樁的收費訂立標準,則筆者相信,未來的電動車以使用者付費為目標,創造政府以及消費者雙贏的行駛距離稅應該是可以期待有實施之日

作者簡介-Kenny Liu 劉宸志(金豊)

1988年在成大航太系畢業,當了兩年空軍機工長之後,就在1990年7月開始進入汽車產業服務直到現在,從一開始在達亞汽車擔任服務工程師,並曾在服務廠現場擔任技師三個月,接著在羽田機械擔任Peugeot/Daihatsu產品專員,1992年3月至慶眾汽車VW T4擔任行銷及通路專員,1994年2月到台灣通用汽車(GMT)擔任地區經理,1998年9月到福特六和汽車擔任營銷及服務/零件各部門主管,2019年5月福特六和退休後自當年8月擔任JLR Taiwan經銷商營銷及服務主管及人員的專任顧問講師,並於2021年4月應聘擔任SUZUKI億和汽車公司總經理職務到2022年4月為止。